三年前反修例衝突,24歲女子在旺角管有噴漆等,她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,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入獄四個月。
被告陳詠琪被控2019年10月27日,在何文田亞皆老街保管或控制一罐黑色噴漆,及一把六角扳手,意圖在無合法辯解情況下使用,或准許他人使用,以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。
裁判官崔美霞指,案發當日有逾千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,被告意圖逗留,更帶同噴漆、索帶等非日常用品,明顯有意圖摧毀財產;又認為大批情緒高漲人士集結,情況若惡化會破壞社會秩序,案情嚴重,法庭判刑須有阻嚇性,較更生需要重要,減刑後判被告監禁四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