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府稱早前要求Google將正確國歌內容置頂,但遭拒絕。Google最新回應稱,不會人為操控網絡排名。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指,或引用《立法會(權力及特權)條例》,傳召Google代表解釋事件。
接連有國際賽事在播放國歌時,播放了跟「港獨」有關連的歌曲,相關主辦機構稱從網上下載錯的國歌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,早前要求Google將正確國歌內容置頂,但遭到拒絕。
行政長官李家超亦指,事件涉及道德問題,任何負責任機構,必須認真處理。
Google回應法新社查詢,再就事件發聲明稱,每日處理數十億次搜尋查詢,因此建立排名系統,自動顯示相關、高質素及有用資訊,公司不會人為操控網絡排名,決定特定網頁的排序;又指正接觸港府,解釋公司平台及移除政策是如何運作,除非基於公司全球政策列出特定原因,否則不會移除網絡搜尋結果。
新民黨主席、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指,不接受解釋,認為Google完全有技術能力可處理,該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已去信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,要求Google派員解釋,但未見進展。她指由於事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,或考慮引用《立法會(權力及特權)條例》,傳召Google港方代表到立法會解釋。
新民黨香港島西議員葉劉淑儀稱:「委員會未有出信予Google,亦可能因為沒有法定權力,出了也未必來。先禮後兵,請他來,不來,便用這條(《立法會(權力及特權)條例》),但就要(立法會)大會通過,若他仍不來,我們可以出手令,如果再不遵從便干犯藐視罪。」
若最終Google不肯將國歌置頂,有意見認為付費買廣告以達到目的,又是否可行呢?
葉劉淑儀認為:「付費是絕對不可取,那便即等同交『保護費』。如果未來有人將我們特首的相片放在另一個人身上,難道我們又要為特首買廣告?我們可以設一個真正國歌的連結,但Google也可指少人搜尋,我們是否要組織『網軍』去搜尋呢?」
對於大律師建議向法庭申請禁制令,禁止錯的國歌在網上出現,葉劉淑儀指禁制令僅在港有效,難以限制境外人士的搜尋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