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大衝突11人被控參與彌敦道暴動 一人脫罪其餘罪成還柙至下月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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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2-12-17 00:36

By: 無綫新聞

11人被控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,在彌敦道參與暴動,其中10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,還柙至下月判刑。

8男3女被告,介乎18至28歲,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,全部人早前否認控罪。

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,被告除了陳子宏之外,其餘10人是在封鎖區內被截獲,雖然辯方指他們可能是警方設立封鎖區前不久,甚或設封鎖區後才進入,但法官認為被告當晚不可能沒有察覺警方與示威者衝突,在此情況下仍進入案發一段彌敦道,明顯是有意圖參與其中,裁定10人暴動罪成,還柙至下月7日判刑。陳子宏就脫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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