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機構指尊重人大釋法;全體立法會議員亦指,釋法有助進一步促使《港區國安法》與本地法律和制度有效銜接。有資深大律師認為,日後國安委將就每宗涉及國安的案件,是否容許聘請海外大律師來港作審視。
今次釋法源於涉及國安法的案件可否聘請海外大律師出庭抗辯,有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認為,日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,會就每宗案件的需要作審視及決定。
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:「這個解釋及處理方法更加符合一國兩制的精神,因為國安委始終較接近香港實際情況是怎樣,他們對於個別個案需要或國家安全需要有更貼接體會,所以這處理方法相當好,避免一刀切指外國律師不可處理國家安全的案件,這處理方法更有彈性。」
如最終國安委不容許Tim Owen來港為黎智英辯護,是否等同推翻法庭的決定,湯家驊指不涉及推翻問題,因國安委的決定不是司法程序。
有份列席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,中央將能否聘請海外大律師處理國安法案件的問題,交由香港國安委作最終決定;又指會議上並無討論海外律師,可否以外援身份提供法律意見。
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出:「中央無直接說可以不可以這個權給了香港,香港可以自己運用,我無聽過中央政府、香港政府或任何人,批評我們的法院,只是當我們釐定國安政策時,權力在國安委員會,在行政方面決定,不是司法決定,我們法院是審判時獨立,可以判某個人有危害國家安全,有犯罪,或沒有犯罪。」
司法機構指尊重人大依法行使權力釋法,會繼續按《港區國安法》規定,依法有效防範、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,並根據《基本法》規定,行使獨立司法權包括終審權,不偏不倚履行司法職能,處理涉及國安的案件。
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人大釋法,排除了法律執行程序中的不確定性,確保國安法可以完整準確實施。若政府修訂《法律執業者條例》,並向立法會提交草案,立法會屆時定必仔細審議相關規定。
全體議員亦發聲明,釋法有助進一步促使《港區國安法》,與本地法律和制度有效銜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