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速遞員發布逾百條具煽動意圖帖文罪成 判囚八個月

Local

publish: 2023-01-05 04:50

By: 無綫新聞

男速遞員自前年起,在社交平台持續發布逾百條具煽動意圖帖文,早前承認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作為罪,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,被判囚八個月。

案情指42歲被告王俊傑,由前年1月至去年11月,在三個社交平台發布、持續提供陳述、相片、片段等,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。

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,被告帳戶容許公眾瀏覽,犯案手法具極強滲透力和傳播力,帖文具持續性和永久性。而犯案持續23個月,針對國家領導人、國旗國歌、政府警方等,須判囚阻嚇,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,認罪扣減至判囚八個月。

Trending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