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大學生反修例期間攜鐳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下月初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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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3-01-26 07:18

By: 無綫新聞

一名男大學生因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攜有鐳射筆,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,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。

現年22歲的被告譚栢俊被控2019年9月在旺角彌敦道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,他否認控罪。

被告受審時供稱,案發前在油麻地派對房間參與大專迎新活動,扮演示威者,獲發涉案鐳射筆及頸巾,事後步行回家時被警員截停。

裁判官施祖堯拒絕接納有關說法,指被告當晚帶備頸巾、口罩及鴨舌帽等,可掩飾身份,加上鐳射筆可灼傷皮膚,裁定他罪名成立,還押至下月,等候索取背景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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