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「光城者」創辦人及一名成員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,分別判入獄五年三個月及五年。
光城者七名成員被控2021年多次擺街站,派發傳單,鼓吹「武裝起義」等,當中五名中學生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。
另外兩名被告蔡永傑和陳右津,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刑稱,控方雖然只以一項串謀罪行提控,但被告相關行為已持續實行,每次都可構成獨立罪行;又稱他們在街站,重複「流血革命」等論點,雖然無證據顯示有人真的被煽動,但只要有一小撮人,甚至一人受煽動,已可對社會構成風險,裁定屬「情節嚴重」。
考慮到創辦人的蔡永傑案發時未滿21歲,兩人量刑起點為五年半,因認罪及求情扣減半年;蔡永傑另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判監六個月,當中三個月刑期同期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