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主派初選案,認罪被告區諾軒繼續作供。
控方繼續盤問。
區諾軒提到,在新界東第二次協調會議,被告鄒家成建議就共識文件應寫「積極」或「會」運用《基本法》權力作即場投票,但最終不成事。會議之後轉為討論新界東初選派六或七張名單。
區諾軒稱,只出席過新界東首兩次會議,不清楚有否第三次。
法官李運騰問區諾軒,是否在新界東通訊軟件群組內。區諾軒指,在群組中,但無被知會有第三次會議,但印象只是靠看另一名被告趙家賢的手機紀錄。
李運騰追問既然在群組內,為何要看其他人手機。區諾軒解釋自己手機紀錄已刪除。2021年被捕後、協助警方調查時,曾獲展示趙家賢手機的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