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人被控19年金鐘參與暴動 16歲被告開審前認罪判入教導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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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3-03-01 21:15

By: 無綫新聞

52人被控2019年在金鐘參與暴動。一名案發時16歲被告開審前認罪,判入教導所。

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,幾百人在政府總部外聚集,築起傘陣與警員對峙。期間不斷投擲汽油彈、磚塊及石頭。

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,被告黃德津案發時戴着防毒面罩、手持磚塊站在示威者前線。法官認為他起了一定帶領作用,在暴動中屬協助及鼓勵角色。

又指當日暴動癱瘓港島區核心交通,示威者同警方形成攻防戰,有一定策劃和組織。

考慮到被告年輕、易受氣氛或他人影響,失去判斷力而犯案,接納報告建議判處教導所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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