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局建議修例引入海外護士 須全職受僱於相關指明機構一定年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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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3-03-08 03:43

By: 無綫新聞

政府建議修訂《護士註冊條例》,開闢新途徑,讓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護士,在指明機構執業。

包括增設有限度註冊,讓非本地培訓護士在護士管理局認可的護士訓練學校、獲發牌照院舍等主要場所執業;亦增設特別途徑,非本地培訓護士可在衞生署、醫管局機構執業,而在相關指明機構全職受僱一定年期,獲僱主機構確認表現令人滿意及稱職後,便有資格在香港正式註冊或登記,毋須再參加護士管理局的執業考試。

政府預計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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