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學生承認參與暴動判入教導所 法官指被告錯判當時屬「社會運動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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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3-03-27 03:33

By: 無綫新聞

一名男學生承認2019年參與暴動,判入教導所,法官指被告在求情中,形容2019是「社會運動」是偏聽或是錯判。

現年20歲的被告鄔梓龍,被控2019年11月18日跟其他人在油麻地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,早前承認控罪。

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,暴動中示威者的行為,影響附近居民的人身安全、交通及商店運作等,形容當時的香港社會是前所未有嚴重暴亂的黑暗冰河期,暴力似乎代替法治,年輕人瘋狂做出令幾代香港人不解的暴力行為,令人覺得「東方之珠」正在淪陷。

又指推手在不同平台發起「圍魏救趙」行動,相信他們可能都暗笑,竟然有那麼多人,包括有學歷的年輕人「入局」,最終成為「炮灰」,顯示年輕一輩無正確政治分析,亦缺乏父母師友的適當提醒和監管。

對於被告在求情信中指,反省後認為改變或幫助社會,不一定要參加社會運動,希望能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。陳廣池指,被告仍視暴動是「社會運動」,到底是偏聽、誤解或錯判則不得而知。

考慮被告被捕時無攻擊性武器,相信只是響應號召的普通參與者,希望他知道錯在哪裡,成為一個有責任感及守法的人,判被告入教導所。

至於同案的另外15名被告,大部分排期六月審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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