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之鋒公開西灣河開槍案警員資料 判囚三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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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3-04-16 21:07

By: 無綫新聞

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違反法庭禁令,網上發布2019年西灣河開槍案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,藐視法庭罪成,判囚三個月。

2019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,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事件。黃之鋒2020年在社交平台轉載帖文及連結,有涉案警員及其家人個人資料及相片,違反法庭禁制令及匿名令,被控藐視法庭。

律政司指,帖文雖然兩日內刪除,但黃之鋒作為公眾人物,帖文可廣泛及迅速傳播,相關帖文在短時間內有4,900人回應,當中部分留言令人反感。法庭有責任告知公眾,違反法庭命令及藐視法庭屬嚴重事件,須判處阻嚇性刑罰,建議判處以月計即時監禁。

黃之鋒涉及民主派初選案正在還柙。他的代表律師指,被告在最早時間認罪,願意承擔法律責任,刪除帖文後亦譴責涉及暴力、性騷擾及種族主義的帖文留言,並希望向事主致歉;又指相關帖文早於2019年發布,只是黃之鋒具知名度,帖文一經發布後便覆水難收。

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考慮後判囚三個月,稍後書面頒布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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