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港燈供電事故】當局稱電力公司賞罰機制未來或審視每宗事故情況而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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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3-04-19 21:10

By: 無綫新聞

港島昨日凌晨大規模停電,歷時近一小時恢復正常。不過,根據政府跟兩電的管制協議,港燈或因在限時內恢復供電,可獲五百多萬元額外「獎勵」。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政府應檢視。

港燈稱,周三凌晨做線路保養維修時設備發生故障,導致港島多個地區停電48分鐘,發生逾百宗升降機困人及警鐘鳴響。

不過,根據政府與兩間電力公司簽訂的《管制計劃協議》,當中列明,若電力公司的平均復電時間在65分鐘或以下,可獲百分0.015的准許利潤「獎勵」。以港燈今次事故為例,它去年利潤近30億元,即可能獲近554萬元額外「獎勵」。

民建聯香港島東議員梁熙說︰「你已經大幅停電,能夠在一小時內復電是理所當然的事,為何仍要有額外獎賞呢?我們看到兩電是有利潤保證,利潤保證是有百分之八,世上是沒那麼好做的生意,保證你可以賺錢,所以這已是很好的獎勵及鼓勵。」

他又稱雖然機制上,若復電時間80分鐘或以上就要「罰」,扣減准許利潤的百分之0.01,85分鐘或以上扣減更多,但梁熙指是按全年平均計,所以最終罰款未必如單一事故多,建議應改為單一事故計算。

有環保團體就指,外國基於停電頻密,是會有這類「賞罰機制」、保證服務質素,認為本港應保留這個機制,但需要優化。

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說︰「針對外來環境、颱風,或其他東西導致停電,或一些意外停電,抑或是電力公司本身操作失誤而停電,作為界線分野。若可能那部分是明顯人為錯誤或操作錯誤引致,是否要撥走該部分(利潤)?」

環境及生態局指,會審視今次事故會否觸及賞罰機制,亦會在今年與兩電就《管制計劃協議》中期檢討時,考慮公眾意見,例如審視每宗事故情況,而非僅簡單計算停電或復電時間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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