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原本建議選址元朗石崗興建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三期,集中處理廚餘,經研究後認為地理環境不適合,認為在污水處理廠一併分解,更符合成本效益。
香港的垃圾當中有三成是廚餘,大部分是家居廚餘,如何處置,興建廚餘廠曾經是出路。政府早於2017年建議在元朗石崗興建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三期O.PARK3,來集中處理廚餘。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,政府指經研究後認為選址不適合。
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稱:「我們都做過顧問研究,在該地點發展項目,其實技術上有很重大挑戰,第一地勢很陡峭,亦有溪流穿過,如果要做,就要大規模的工地平整,及改動溪流,溪流生態。」
建築、測量、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稱:「是否不做,就沒有了O.PARK3?」
黃淑嫻表示:「在該處未必乎合成本效益,但最重要是我們處理到廚餘。我們透過污水處理廠,我們透過『廚餘/污泥共厭氧消化』。」
「廚餘/污泥共厭氧消化」,即是在污水處理廠一同分解廚餘漿和污水漿。目前香港每日產生約3,400公噸廚餘,大部分運去堆填區,政府目標是透過分解技術,處理大約1,500公噸,但目前只可處理數百公噸。
有學者認為用「廚餘/污泥共厭氧消化」技術,可增加處理量。
浸會大學生物系教授黃煥忠認為:「我們用這個方法,會比原先構思獨立建立單獨的廚餘處理廠,更有效、更節省資金。重建或新建的污水處理廠,應該有能力。」
全港有60多個污水處理廠,黃煥忠指並非所有都適合處理廚餘,要及早做好規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