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屆區議會470席,最多的委任議席有179席,當局稱會有監察制度,確保委任議員履職盡責。
民建聯新界東北議員陳克勤表示:「如果做得不好,會怎樣懲處他?會否將他革職,會否因為他是你委任的,所以就捨不得、或不敢將他革職?」
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說:「他們都需要開設辦事處,要接觸市民。我們不想見到有些人,想著取得委任議席後,未來數年可以不用工作。」
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紹雄指出:「為何沒有考慮『433』、『334』方案?」
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:「我們希望達致五光十色,所以委任方面我們傾向相對多一些。始終選舉有一定局限性,只能選擇出來選那些。只要你有能力,我們都歡迎參與這方面工作。當然產生過程,不會刻意怎樣平衡所謂不同政治背景或光譜人士。」
新思維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稱:「區議員需要宣傳、推廣政府政策,要接受主席或政府委託他的工作,似乎這些職權是向政府交代,多於向市民交代。」
麥美娟表示:「日後亂抛垃圾會提高罰款,大家一起做好市容清潔,這些我相信不單區議員要做,立法會議員更要做。如實反映市民意見,無論支持、反對,反對的話提出理由,或提出反建議,政府如何做得更好,這便發揮區議會諮詢功能,為何不行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