鄒幸彤涉煽惑他人參與集結案 終院批准律政司上訴11月22日審理

Local

publish: 2023-06-07 21:20

By: 無綫新聞

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前年六四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案,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上訴,排期至11月22日審理。

因另一宗六四集會案正在服刑的鄒幸彤,早上由囚車押送至終審法院。

鄒幸彤前年五月底至六月初在社交網站及報章發表關於六四文章,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,判監15個月。她早前不服定罪及刑期,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判她上訴得直,接納辯方提出,警方禁止集會的合法性是控罪要素;而《公安條例》容許任何人在刑事審訊中,質疑警方禁止集會的合法性。

判詞稱《公安條例》指出,若果可以施加集會條件而達到相同目的,警方便不可禁止集會。而在該案而言,裁定警方無在可行情況下履行容許及便利集會的責任,故此不符條例要求。

律政司不服再上訴,提出兩項法律爭議,包括被告可否在抗辯時爭議警方發出禁止令的合法性;而如果可以爭議,法院應採取甚麼正確方法考慮。

案件由終院常任法官李義、林文瀚,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處理,同意兩項爭議涉及具有重大廣泛的或關乎公眾的重要性,批准上訴,排期至11月22日審理。

Trending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