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計劃下個月起,容許配偶共用長者醫療券。當局指,長者申報婚姻狀況時毋須提交證明,但局方會作審查。
現時年滿65歲合資格長者每年獲發2,000元醫療券,夫妻下個月起可共用醫療券,雙方要一同親身到訪醫療機構,出示身份證及申報婚姻狀況登記。
在立法會一個事務委員會上,有議員關注如何證明二人的婚姻關係。
九龍中議員楊永杰指出︰「知道有些長者過去未必有結婚證書,若只是打個剔號就可,會否與某一個大家都單身的申報婚姻狀況共用?」
署理醫務衞生局局長李夏茵表示︰「長者只要申報就可,不用出示文件指真的結了婚,但申報後他會有法律責任,背後衞生署當局都會有些審查。」
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凱欣說︰「可能他忘記了,或有人用其身份證登記了數個,都要有預防濫用的情況,我們都有其他情況是被登記。」
李夏茵稱︰「每次長者去看醫生,若用配偶戶口的錢,都要出示配偶的身份證副本。每次用完後,都會發短訊給使用者及其配偶。我們亦會監察,尤其是不尋常的情況,如有長者一年內登記兩至三次以上。」
當局亦正總結容許在港大深圳醫院使用醫療券的經驗,研究擴大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的適用範圍。
工聯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黃國指出︰「擴大到內地的『三甲醫院』有否具體時間表?不希望再等八年仍在研究。」
李夏茵回應︰「『三甲』當然已有信心的保證;另外是港式管理,要考慮到需否在香港有持牌人或與香港有關係。大家要意會到,若在內地營運醫療服務,其實香港沒法規管,所以我們一定要肯定其質素。」
另外對於近期公立醫院發生多宗醫療儀器事故,李夏茵指情況不能接受,已責成醫管局嚴肅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