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及兩電下月展開中期檢討,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進一步透露,期望兩電同意若短時間內燃料費大幅上升,會分擔部分費用;而停電事故懲罰機制,改以受影響用戶、歷時多久計算。
近年本港電費急升,當中由市民完全負擔實報實銷的燃料費,近乎有升無跌。
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稱,跟兩電就《管制計劃協議》的中期檢討,有兩大期望,一是希望對方同意在能源危機時,跟市民分擔燃料費,何謂能源危機?
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稱:「能源價格有升有跌,這是必然的,看過往幾年亦可升到很高跌到很低情況,但不會是在很短時間裡有很大升幅,不會是這樣情況,所以我覺得如果我們要討論是很短時間內很大的升幅時候,這是否可以有分擔機制。上一次大約是1970年代石油危機。」
當局稱另一個方法,是從內地引入核電、可再生能源。謝展寰承認內地為達到減碳目標,難將現有的分予香港。
謝展寰指出:「如果我們就這樣搶他們的零碳能源,當然很困難,但若我們大家是一起來規劃,我們按整個區域合作。一同在這需求底下,可建設多少就多少,無論可再生能源、核電。」
他稱方向必定是內地設廠,香港以哪種形式投資或合作仍要商討,暫時進展良好。
有能源諮詢委員會前成員認為,政府不擅長營運發電廠,估計由兩電投資興建機會較大,但能否壓低電價要視乎多項因素。
能源諮詢委員會前成員余遠騁表示:「電費有兩部分,基本電費和燃料費,你基本電價必定增加,因為淨資產值增加。是否完全抵銷價格差異要視乎將來供電比例、規模、成本等。如果你看外國經驗,核電的成本越來越高,收地、取得居民的支持、位置等。」
當局亦正檢討現有停電事故的獎罰機制,謝展寰認為應改以受影響用戶,歷時多久計算,而非按次數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