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,提出私人條例草案,修訂《中文大學條例》,包括大幅削減校董會人數及減少校內成員比例。
中大校董會去年成立專責小組,研究重組校董會,報告建議包括成員人數,由55人減至25至34人。校內及校外成員比例,介乎1比1.64至2.13之間,並將由立法會議員出任的三個席位減至兩個。
而校長和常務副校長任命,要獲校董會三分之二至七成半成員多數通過。
而三名身兼中大校董的立法會議員,提出的私人條例草案,則建議校董會人數減至34人,校內外成員比例為1比2。並提高委任校長及副校長門檻,要全體成員四分三支持。立法會代表人數維持不變。
有份提出草案的張宇人強調,內容已配合專責小組的結論。
中大校董張宇人稱:「議員代表數目大家有討論過,但始終政治是大家要妥協,我不會告訴你有多少同事認為立法會的議員代表應更多。我覺得講真理、不是數票,及校董會(表決)亦不是舉手舉腳。」
他指私人修例總開支達75萬元,政府只豁免部分律政司費用,已去信要求中大校董會承擔,又認為私人草案已是較快方法。
張宇人說:「我很早期與特首商議,大家都有共識認為,校董會的組成拖得太久。他解釋任期內有很多條例要推行,再加上接下來的23條,根本不能給予中大條例有優先。」
他預料法案委員會最快十月完成審議,十一月會提上大會恢復二讀及三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