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曾稱正研究規管「假新聞」,行政長官李家超指若問題可控、不需要立法,最好不要立法。
李家超接受報章專訪,指任何立法工作必要考慮需要,認為若自我規律及行業操守令問題可控,希望不用立法手段處理,比喻指不會因為傷風咳,就當是癌症處理。
他又指會優先處理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,強調越快越好,但若為「交差」而忽視某些潛在風險,會對不起憲制責任、香港及國家,正審視不同國家相關措施,根據香港實際情況立法,「但不會因某個國家有某種措施,加埋一齊就得」;亦提到作為特區的「舵手」,要防範國家安全風險的暗湧會導致「反艇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