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人到日本旅遊都會買當地成藥回港自用,本港有藥店亦售賣這類止痛藥和眼藥水,但部分未經註冊,涉嫌違例。同類藥品部分亦含外國禁用成分,有醫生指不要亂用。
身在日本去藥妝店買成藥可能是其中必到行程,但其實不少藥,含受香港法例規管的毒藥,要註冊才可在本地銷售。
將軍澳有藥房近日被發現售賣這兩款日本眼藥水及暗瘡膏,涉嫌違法。我們到過附近藥店問過。
有藥店職員說:「買三盒送一盒。」
被問到有少許青光眼哪款較好時,該名藥店職員稱;「這款。」
藥店職員指:「你不是『放蛇』那類?我們兩款都有,看看你要哪款?」
涉及的眼藥水含「新斯的明」,本港亦有其他品牌含同類成分的眼藥水,獲當局註冊,但須憑醫生處方才可在藥房買。
產品稱成分可紓緩眼睛疲勞,眼科醫生指「新斯的明」主要用於診斷重肌無力症,長期用可能有副作用。
眼科專科醫生黃禮文表示:「視力模糊、眼皮跳、眼紅、視網膜脫落。如經由淚管吸收入鼻腔、喉嚨,入到身體的話,還會有機會引致嚴重併發症,如心臟問題、心跳減慢,或氣管收窄、呼吸辛苦。」
眼科醫生指,含「新斯的明」眼藥水,醫生可繼續用來診症,但當局應考慮限制市民在本地自行購買到所有同類眼藥水。
另外,我們到過的藥房有售的這種日本品牌止痛藥,在香港也未註冊。內含一種鎮靜成分近日被澳洲當局稱,會令壓抑血小板數量,而禁售和禁用。
有本港藥劑師建議政府仿效。
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稱:「香港,大家都知道,市民連甚麼是『藥房』不知,分辨不到,鄰居說這隻(藥)很好,止痛藥很有效就去買。」
他指各地對藥物監管不一,而香港市民普遍對醫藥的認識有改善空間,用藥前最好先徵詢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