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進一步控煙,包括禁止邊行邊吸煙,但有市民質疑在現時法例下都難以執法。
盧女士和吳女士星期二晚來到深水埗一間食肆吃飯,但吃了不夠30分鐘,附近有一枱食客抽煙,侍應經過時沒有理會他們。過了15分鐘,又有另一枱食客抽煙。
現時所有食肆室內範圍已納入禁煙區,違例吸煙人士可被罰款1,500元。
盧女士說:「即使我們跟侍應說,他們也未必敢跟食客說,因為可能怕趕走食客,他們老闆也會怪罪下來,說他們趕客,其實可能雙方面也很無奈。」
同一晚,本台記者來到灣仔這熟食中心,有客人邊吃飯邊抽煙,煙頭隨地丟棄。附近還有多枱客人吸煙,但店員都視而不見。有店員指,過往都有人投訴其他客人吸煙,但都無辦法。
有店員指出:「我沒有理由責罵人,你明白我說甚麼,別人要死,難道不讓他死嗎?」
蘇萬誠從事飲食業40幾年,他說食肆職員很難叫停客人吸煙,但向控煙酒辦投訴都未必有用。
酒樓副總經理蘇萬誠表示:「他(顧客)當然是責罵伙計,所以那些同事都是比較困難的。控煙酒辦不是在他旁邊的,前來都要15分鐘至半個小時,他15分鐘甚麼都被罵完了。」
現有禁煙區的執法似乎都不理想,政府考慮再次擴大禁煙範圍到醫院和學校附近,同時禁止邊行邊吸煙,即所謂的「火車頭」。
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陳凱欣稱:「甚至是否可以用一些影片,就可以構成一個檢控證據,例如食肆提供影片,或者我作為食客拍到有人吸煙。」
她建議可在街上劃定指定吸煙區,其他地方全面禁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