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,如第一期3,000元未花光,未能領取餘下2,000元,即日起會收到提醒短訊。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八達通發放消費券的設計一直不變通,觀感不理想。
消費券第二期2,000元月中已開始可以領取,不過有100萬名透過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,因到上月底合資格消費未達3,000元,不少更只欠幾元、甚至是幾角,而未可領到餘額。
當局曾就這個設計解釋,指八達通有3,000元的儲值上限,亦希望安排鼓勵到市民在指定日期前消費,但一直稱研究調高儲值限額,就仍然未推出。
有立法會議員認為,八達通應和其他支付工具劃一,到特定日子就取到消費券的尾數。
民建聯香港島東議員梁熙說:「今次消費券只有2,000元,為何要堅持呢?若我們街坊用剩1,000元以下、999元,你增值2,000元,一樣可以收到、不會超出限額。為何要堅持尚欠花費一元都不發放?這是不理想,一直沿用以前做法,不變通的話,對很多市民觀感而言亦不理想。」
當局指,即日起八達通公司會經電話號碼9665-7134,發短訊提醒未用畢首3,000元的人,需在月底或之前花完,才能在下月16日領取剩下的2,000元。如果到10月31日也未用盡,就領取不到餘額。
如有關八達通已經「負錢」,但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未達到要求,就要先增值再作合資格消費,以達到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