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智英等7人就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上訴 獲撤銷組織非法集結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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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3-08-13 18:27

By: 無綫新聞

《壹傳媒》創辦人黎智英等七人,就2019年8月維園非法集結案提出上訴,獲撤銷組織非法集結罪;另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維持原判。

部分被告由囚車押送至高等法院。

上訴的案件涉及2019年8月18日,民陣在維園發起流水式集會。黎智英等七人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,黎智英、李卓人、梁國雄、何秀蘭被判即時入獄8至18個月;李柱銘、何俊仁、吳靄儀判囚11至12個月,緩刑兩年。

上訴庭裁定七人就組織非法集結罪上訴得直,撤銷定罪及判刑;但駁回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上訴。各人獲減刑3至6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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