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早前接管粉嶺高球場32公頃用地,並將相關原定列作建屋用途的地帶,修訂為「未決定用途」。城規會再就相關土地用途舉行公聽會。
規劃署共收到1,903份有效申述中,九成八反對建屋,主要認為公營房屋會令球場歷史和文物價值永久受損,而發展公營房屋與周邊鄉郊並不協調,視覺造成負面影響;亦有人認為應將「未決定用途」註明「保育暨康樂」地帶。
支持的申述有23份,部分支持及部分反對的就有8份。
規劃署表示,將相關用地用途改為「未決定用途」,在現階段並無承諾任何特定長遠土地用途,認為修訂是恰當做法。而在土拓署檢視和司法覆核後,城規會會將相關土地改為合適用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