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報報道:教育局本月初更新《學校處理投訴指引》,列明投訴事件若致學生出現「嚴重情緒問題、心理創傷或自殺傾向等」,局方可直接介入調查。指引另亦新增建議,學校應在接獲正式投訴後即時採取措施,保存所有與投訴個案相關紀錄。
有校長表示,當投訴涉及學生情緒問題,家長或與學校爭持不下,相信教育局以第三方介入能協助解決問題,但期望局方可就嚴重情緒問題,給予清晰定義或提供例子,讓學界參考。另有校長稱,教育局本來就會協助學校處理投訴,認為今次改動影響不大。
東方日報報道:為加快興建公營房屋的進度,房屋委員會已引入多種新科技提升效率,並在新建築合約標書的評審準則加入新要求,鼓勵承建商採用建築機械人改善工地安全,吸引更多新人加入建築業。
房屋署結構工程師余梓瑩表示,機械人能代替工人處理部分高風險或體力勞動的工作,減低工人承受的健康風險,有助擺脫地盤工作辛苦和危險的舊有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