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施政報告》提出下月起,簡化嚴重或罕見病新藥的審批機制。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舉例指,部分新藥審批有望快三倍,價錢亦有機會降低。
治療部分罕見病或癌症的新藥,等審批再在香港應市,動輒數以年計。下月一日起,實施「1+」新藥物註冊機制。治療嚴重或罕見病的新藥,由現時需提交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許可,改為一個,並附上符合本地臨床數據要求,及經專家認可後,就可在港作有條件註冊使用。
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說:「有一種藥治療先天性膽管閉塞問題。若用初步推出的『1+』制度,即只要一個評審機構,評審後可接受,可以足足減少17個月,由24個月變成約7個月。」
社區組織協會預計,脊髓肌肉萎縮症及先天免疫系統疾病等病人可最先受惠,但就擔心仍有其他關卡費時。
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稱:「過去正式能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,或有資助下提供,都數以年計。價格水平昂貴的話,就算香港已經有這種藥物供應,都未必納入名冊內。」
有癌症病人組織指,四分三肺癌病人用一半積蓄治病,有四成要借錢買新藥,建議政府提供新藥資助。
同路人同盟主席陳偉傑指出:「若入了藥、沒有資助,有錢的有得醫,沒錢的沒得醫,對我們病人並不太實際。」
另外,政府計劃長遠在本港建立審批藥物和醫療器械的機構,當局指有助本地或內地研發藥物器械「走出去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