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屆政府提出動用200億元買60個物業,加快增加幼兒及長者設施,經過了四年,暫時買到四個。
社福設施長年追不上需求,上屆政府在2019/20年度《財政預算案》,提出用200億元買60個物業,加快增加日間幼兒中心、長者鄰舍中心和殘疾人士支援中心等社福設施,當時預料約八萬多人受惠,而消息指目標三年內購入。
四年過去,政府換屆後,最新稱用了約1.5億元,買入四個物業,分別位於深水埗區、中西區、東區及觀塘區,將用於設立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、家長或親屬資源中心,以及提供到校學前康復服務。有立法會議員關注能否加快。
工業界(二)議員吳永嘉說:「200億撥款中只用了一億多元,政府會否考慮簡化購入程序,令福利設施加快投入使用?」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指出:「很難就每個物業訂時間,何時才處理到。很多過程涉及很多細節商討,要買的福利設施要求多,如想買獨立幼兒中心為例,離地不可超過12米,附近用途不可與幼兒有牴觸,如附近有娛樂場所、按摩院,又不合適、限制較多。」
立法會社福界議員認為,政府的解釋難以理解,因不少私人機構都開始買到物業,開展新服務。
新思維社會福利界議員狄志遠表示:「這績效指標(KPI)絕不能收貨,亦反映政府在私人市場活動是非常笨拙。摸不著頭腦,很多人以為趁低吸納。當然有些投資者說低處未算低,未敢入貨,但市場有很多選擇,政府最重要是買到合理的服務單位。」
他稱政府進度落後,可能已令有過千名有需要人士得不到及時照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