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間地產代理美聯、中原、利嘉閣及香港置業,涉嫌合謀定價一手樓佣金水平。競委會入稟控告美聯、五名高層和香港置業,要求罰款及取消高層從事管理職務一段時間。
有中小型地產代理歡迎競委會作出行動,認為可協助改善行業生態。地產代理監管局稱,會嚴肅跟進。
現時本港發展商準備發售一手住宅物業時,普遍會委託地產代理協助促銷。當買家透過代理買樓,發展商會就每一宗成功交易向代理支付佣金,金額由發展商決定。而代理為了吸引買家,會將部分佣金回贈予買家,即俗稱的「回佣」,變相買家可付少一點樓價。
今次事件中所協商的實收佣金,即佣金減去回佣後,代理實際獲取的佣金。為何要協議收取最少百分之二?
競委會調查組主管黃錦鴻說:「當時可能是營商環境原因,他們希望在競爭上,可能雙方可減少競爭,所以協商了一個實收佣金比率。」
有地產代理則認為,四大代理這樣做是確保有一定收入,但由於回佣減少,變相買家轉向中小型代理壓價,要求加大回佣。
地產公司董事總經理陳志寶稱:「現在客人買樓有些會找大行,提供了一手樓的資訊,看了很多物業,與大行商量回佣,大行合謀定價指定要收多少,變相客人大部分和大行看樓後,直接找細行開單,一開口就會要求回佣九成。」
有立法會議員指今次案件有助大眾更了解《競爭條例》。
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林筱魯指:「藉此機會令很多行業自己知道,不是大家「老友記」私下商討好,這些做法明顯今次再一次告訴大家是不合法。大部分香港人都理解或接觸過不論租或買樓,房地產代理行業大家也認識,這些案例對市民或行業更易了解《競爭法》。」
他又建議競委會應繼續加強推廣,讓其他行業知道自己有否違法。
地產代理監管局稱,會嚴肅跟進,強調過去已多番提醒業界,勿採用或跟從,行內所謂「劃一」或標準佣金率,否則有可能違反《競爭條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