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違反國安法的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,七月獲准到加拿大升學,九月離港,原定本月向警方報到,她在社交平台宣布不會回港報到。警方強烈譴責她,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。
對於周庭在社交媒體表示,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,警方強烈譴責這些公然挑戰法紀的不負責行為。
警方指,周庭於2020年8月10日,因涉嫌違反「勾結外國勢力罪」被國安處拘捕。其後她於2020年底至2021年中,因其他案件入獄,出獄後繼續接受國安處保釋候查。
警方亦根據《港區國安法》第四十三條附表二的權力,限制她離境,期間周庭每次均按時向警方報到,態度合作。
她早前向警方透露,希望能到外地升學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取錄,因此警方國安處於今年9月向她發回旅遊証件,並延長她的保釋至12月。
警方呼籲當事人懸崖勒馬,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,一生背負「逃犯」之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