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男子2020年向警察遊樂會投擲汽油彈,縱火罪成,其中兩人判囚4年,其餘一人被判教導所令。
三名被告分別為26歲藥房售貨員徐君浩,24歲報稱無業的馬富善,及19歲學生羅康淳。
案情指他們於2020年12月1日,在旺角西洋菜北街警察體育遊樂會外,向停車場投擲九枚汽油彈,焚毀警方一輛貨車,經審訊被裁定縱火罪成。
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,縱火是嚴重罪行,案發時可能有警員當值,潛在危險不容忽視。而案發時社會氣氛緊張,行為對警民關係造成影響,考慮到他們同意大部分案情,判處徐君浩和馬富善入獄4年,羅康淳判教導所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