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承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判囚5年4個月 求情指自小為槍痴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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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4-01-08 00:43

By: 無綫新聞

一名男子在家中藏有一批槍械及彈藥,承認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,判囚5年4個月。

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,被告是現年38歲的黃俊賢,案情指,警方2021年在被告八鄉上村住所,搜出上彈手槍、彈匣及子彈等。再在其大埔舊居搜出2支氣槍,槍口能量為6.24焦耳,配有超過400粒膠彈及金屬彈等。

黃俊賢在錄影會面承認槍械及彈藥由朋友及在旺角購入。被告在庭上求情,指自小為槍痴迷,難抵真槍誘惑。

高院暫委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,槍彈離發射僅一步之遙,但無證據顯示曾經使用,判被告監禁5年4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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