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案,控方原定開始傳召從犯證人出庭,但辯方律師缺席,控方先讀出專家證人分析通訊軟件的書面證供。
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早上七時許,由警隊護送組及反恐特勤隊押解下,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。
第八日的審訊,控方原先計劃傳召從犯證人、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證,但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有私人事務缺席審訊兩周,辯方指若完成控方主問,或需申請押後審訊6至7天,待彭耀鴻回來盤問張劍虹。
控方改為先讀出專家證人、港大計算機科學系副教授鄒錦沛的書面證供。警方前年3月邀請鄒錦沛分析和測試不同通訊軟件和社交平台的用途。
專家證人指,Telegram可進行秘密對話;而測試集中一般對話,帳戶能夠自訂用戶名稱,亦可編輯和刪除對話。至於WhatsApp,訊息發出後亦能編輯和刪除;群組對話中「管理員」亦有權刪去成員訊息。
至於早前辯方申請在庭上播放24集黎智英訪談,共約35小時的片段,稱預計需時6天。控辯雙方討論後,決定在證人作供期間分批播出全部片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