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2港人案」被告喬映瑜承認製造爆炸品等罪 還柙至月底判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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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4-01-11 01:19

By: 無綫新聞

「12港人案」中的37歲女被告喬映瑜,承認製造爆炸品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三項控罪,還柙至本月30日判刑。

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,案情指警方2020年初在喬映瑜租住的單位,搜出一枚喉管炸彈、易燃液體及草本大麻等。

喬映瑜稱,她與當時是情侶關係的黃棨騫,在社會事件中認識黃偉然,她懷疑涉案喉管炸彈由黃偉然製造。黃棨騫向她表示會將炸彈放在單位內,以便在社會事件中運送;喬映瑜又承認曾按照網上資料製造充注炸藥的網球。

至於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,喬映瑜承認在2020年8月的潛逃計劃擔當聯絡角色,負責按吩咐聯絡其他人和轉達指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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