垃圾徵費四月一日實施,住戶棄置垃圾要用指定袋。有物業管理公司就指為免違法,會預備大型指定垃圾袋,為無跟措施的住戶「執手尾」。政府指不鼓勵這樣做。
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又在網誌解答垃圾收費常見問題。包括棄置小量隨身垃圾,如紙巾、雪條棍或飯盒等在公眾垃圾桶,不需要用指定袋包裹,但不應該濫用棄置家居垃圾。
市民可以購買指定袋派送給親友,指法例只是禁止在牟利業務中免費提供指定袋。
他又稱,見到有人不使用指定袋包裹垃圾可以善意提醒,毋須氣憤,更不要互相指責。若有人恆常地不使用指定袋棄置垃圾,可向環保署反映,讓政府人員跟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