鄒幸彤同時涉2020年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有律師料總刑期較之前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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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4-01-24 21:52

By: 無綫新聞

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,2021年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案,終審法院判律政司上訴得直,鄒幸彤原有罪成的判決恢復,至於刑期上訴,發還原訟法庭裁定。

鄒幸彤亦涉及2020年六四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,判囚12個月,兩宗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,共監禁22個月。有律師指,原訟庭處理本案刑期上訴時,相信會較之前多。

律師梁永鏗說:「之前不同罪狀若有不同長短時候(刑期),這差別在此情況下如何安排呢?亦要考慮平時判刑的宗旨、懲罰性或更新性,全部要考慮。雙方大律師要再作陳詞,以相關案例再去比較,幫助法官再考慮去判決,可能會增加少許刑期,以表示完成上訴罪行的刑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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