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3條立法】即日起諮詢公眾至2月28日 倡訂全新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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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4-01-29 18:13

By: 無綫新聞

政府啟動《基本法》第23條本地立法,建議訂立全新的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,即日起諮詢公眾至2月28日,下午到立法會介紹詳情。

諮詢文件共九個章節,涵蓋範圍包括23條訂明而《港區國安法》未涵蓋的五大類罪行,包括叛國、叛亂、間諜、竊取國家機密等。

當中叛亂罪會處理危害國家主權及統一暴動行為,包括嚴重內亂及武裝衝突。

而煽惑叛亂罪,針對對象由警務人員等三類,擴展至制訂及執行政策、維護司法公正人士。

諮詢文件亦建議新增兩項罪行,包括境外干預罪,禁止任何人配合境外勢力,以不當手段干預國家或香港選舉等事務,損害跟其他地區關係;另外,亦禁止破壞電腦或電子系統等,以危害國安行為。

行政長官李家超稱:「我在這裡強調,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是必須做、要盡快做。第一這是特區的憲制責任、香港回歸26年多仍未履行的憲制責任,人大『528決定』同《香港國安法》,更加再次強調要盡快完成第23條立法。第二,社會經歷了2019年『港版顔色革命』、『黑暴』,大家都體驗和明白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,明白到國家安全風險是嚴重的、真實的,是可以突如其來的;第三,在第23條立法的同時,特區有責任落實『528決定』,和《香港國安法》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,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,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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