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3條立法】公眾利益能否獲豁免 當局指須符合高門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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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4-01-31 06:15

By: 無綫新聞

政府正就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諮詢公眾,稱就算部分罪行可能跟《港區國安法》重疊,若涉及同一行為,檢控原則都是盡量減少控罪。至於竊取國家秘密罪下,公眾利益是否獲豁免因素,當局認為都要符合高的門檻。

《基本法》23條本地立法,周二起正式諮詢公眾,政府稱已跟人大、政協代表、法律、金融及傳媒界會面解說。傍晚見記者時,提出數點反駁及澄清,包括有意見擔心,今次立法涵蓋的罪行多,會否更易入罪。

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稱:「立法建議絕對不是為了降低入罪門檻,控方必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,證明被告干犯相關罪行,法庭才可將被告人定罪。」

他又稱留意到坊間提出,今次立法部分涵蓋的罪行,可能跟《港區國安法》重疊,擔心同一行為或被控兩條罪。

張國鈞指出:「檢控機關可根據檢控守則及實際案情,去選擇一項或多於一項合適的控罪,力求充分反映被告人的罪責,兼顧檢控的效率及司法公義,在合理可行情況下,控罪數目應盡量減少。」

今次立法亦訂明,竊取、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罪,而秘密的定義涵蓋經濟、科技等多個範疇,再被問到若涉及公眾利益,能否獲豁免,政府稱仍在研究。
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:「公眾利益是很高的公眾利益,不是滿足好奇心,因為我們談的是,跟國安比對,純粹滿足好奇心,是否符合?我相信大部分情況未必是。」

對於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擔心,業界組織跟外國組織合作,或會違法,他就稱條例針對的是政治性組織。

鄧炳強認為:「有些國際環保團體,例如綠色和平,會否23條後,明明合法變不合法,是不會的,我們就外國政治性團體的定義,是無改變的。」

他又回應有法律學者擔心,有人呼籲沽售港元,導致部分人有損失,都屬違法,稱這個情況都不成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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