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男子在吐露港游泳時,遭快艇撞到不治。有海事處工會就指,在公開水域如果見到泳客,都會勸喻他們上水。有船牌教練指,本港有法例規定船隻在一些海域的航速,但並未規管泳客。
吐露港周四發生罕見意外,37歲男泳客獨自在丫洲海面游泳,被快艇撞倒後不治。事發後一天,白石角碼頭有人擺放鮮花悼念。
有逾十年經驗的船牌教練指,現時海事法例僅規管駕船者,但無規管泳客。
船牌教練吳先生稱:「將軍澳有條新的橋,再入少許有條河道,入到盡頭泊了數百艘船。那些人在城門河游泳,但船隻必然經那條路,其實真的不應在那游、那麼危險,但每天也見到那些人。當然撞到他是我不對,但是否應將自己的生命放在危險的地方呢?」
海事督察及高級助理船務主任協會代表郭曜豪說:「一直不斷教育泳客,要注意自身安全,戴鮮色泳帽、能令駕駛者識別到他們的裝備。仍留意到有泳客沒帶備這些裝備,在海上游泳。巡邏時見到,同事會勸喻離開水面,巡邏船會護航至淺水區或上岸。」
進行上水活動時要玩得安全,可留意哪裡設有航速限制區。全港有30個限速區,分別在港島南區深水灣一帶、西貢滘西洲和大埔吐露港附近,限制船隻在時速約十公里。除了白沙灣全年限速外,其他都是每逢周六、假日,或夏季指定時段實施。
周四意外的位置無限速措施,涉事水域亦非泳客慣常游泳地點。有學者建議,可在部分地點試行全日實施。
教大健康與體育學系副系主任雷雄德表示:「海面太大,執法有一定困難,是否可以延伸至平日,可以先做試點。如特別多人玩的地方,見到不少駕船的人用手機,當你一邊駕船、一邊用手機,專注力便分心了。駕船途中的駕駛態度,有否留意周邊環境,也靠自律。」
他又提醒泳客在公開水域要時刻保持警覺,及早避開船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