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《港區國安法》案,過了農曆年假後復審。
今日踏入第28日審訊,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於中午時分,在警隊護送組及反恐特勤隊押解下,坐囚車抵達西九龍法院。從犯證人、《蘋果日報》前副社長陳沛敏亦由囚車送抵法院。
陳沛敏之前接受控方提問時講黎智英在飯盒會的看法,影響《蘋果日報》編採方向。
控方下午開庭後,展示《蘋果日報》2020年5月4日頭版廣告,印上白底紅字「自由」,下方寫上「當自由變成罪,我們已退無可退」。
翌日《蘋果日報》「隔牆有耳」欄目,李八方文章題為《五四運動101周年,A1集體二創抱緊自由》。
陳沛敏表示,網民在廣告加自己創作上去,放到社交平台,形容幾有創意,所以在談軟性新聞的欄目提及。
控方指在欄目文章末段,寫到「黎智英亦創作佢嘅A1」,「毀我法治自由、我一無所有」,問陳沛敏,黎智英這個說法是否算軟性新聞。陳沛敏指當時沒刻意將此拿來當新聞處理。
控方又問到「李八方」是誰,陳沛敏解釋指這個筆名的欄目,一般由政治組同事負責。在她加入《蘋果日報》已存在,目的是寫政圈八卦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