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為期約一個月諮詢期明天結束。政府稱社會普遍共識是盡快立法,強調會就條文中的關鍵用語,例如境外勢力作詳細定義。
立法諮詢期即將結束,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,在立法會研究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小組委員會首次會議表示,社會普遍共識是希望盡快完成立法工作,當局正整理及分析意見,全速完成立法。
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《保守國家秘密法》,加強對涉密人員及工作秘密的規管,有議員關注《基本法》23條會否引入類似條文。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:「我們會考慮這個意見,我們覺得若有人明知道資料、文件或物品屬於國家機密,他是有保障責任,若他是公職人員有保障責任。」
當局又稱,會考慮延長涉嫌危害國安被捕人士的羈留時間,不只48小時。有議員認同,不過就關注如何保障被捕人士的合法權益。
鄧炳強指出:「我們同意某級別的警務人員才能提出申請,要想想羈留設施方面有些特別改善,令人在較長的羈留時間,都有比較合適的條件。」
多名議員關注,當局可能限制被羈留人士諮詢某個律師的權利。
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簡慧敏表示:「限制諮詢律師時,會否考慮比如危害國家安全,導致人身傷害,或妨礙追討犯罪所得,或妨礙司法公正,即限制在一些嚴重的情況內?」
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:「第一絕對不會不合理地剝削被嫌疑人的合法權利,所以一定會寫得很仔細。如果見某個律師,有充分理由證明其可能會通風報信,可能會摧毀一些證據,或繼續延續危害國安行為,當然是一些很具體的例外情況。」
他強調整體會對條文的關鍵和重要的特別用語,例如「國家安全」、「境外勢力」及「勾結境外勢力」作詳細定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