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三個委員會加開聯席會議,討論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。政府指會考慮引入「公眾利益」作為免責辯護,但門檻一定很高;又強調無意禁制任何社交平台。
政府和立法會都想早日完成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,三個委員會加會討論,部分身兼人大政協的議員更專程由北京回港開會。
諮詢期結束一星期,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總結收到的意見,並指會參考合適的建議納入草案,包括考慮在「國家秘密」罪加入「公眾利益」免責辯護。
工聯會香港島東議員吳秋北稱: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,是『一國兩制』下的最高原則,尚有何公眾利益可凌駕到?」
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:「要平衡在個別情況下,沒有合法披露所帶來的風險,相對所謂更重要的事情,比對上是否真的有凌駕性。門檻一定要很高,舉證責任必然在想引用免責人的身上。」
當局又指考慮訂明措施,促使潛逃人士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。
民建聯新界西北議員周浩鼎指出:「好像許智峯潛逃海外,最近都有很多持續的惡行,會否有更迅速及有效措施,有阻嚇力地對各種的行為有所限制?」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:「可能取消其護照令他沒法出行,有意見指要取消專業資格。」
政府公開收集到的意見,有人倡議禁用部分海外社交平台。
新民黨香港島西議員葉劉淑儀稱:「中午時《彭博》已有報道,香港說Telegram需被禁止。有迪拜朋友問我是否Facebook及YouTube都要禁止,有人說子女不回來、優才不來了。」
林定國表示:「可以很斬釘截鐵地講,是絕對無任何意圖去禁制任何社交媒體,我極有理由懷疑,是一些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去散播危言聳聽的言論,阻礙我們的立法。」
政府仍未定下立法時間表,有議員稱有需要可加會。
經民聯商界(一)議員林健鋒說:「有需要時一星期開足七日會,我相信數周可完成,若在四月中甚或初,可做到就更加好。」
當局重申會全速將草案定稿,提交立法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