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和立法會全速為《基本法》第23條立法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,明日將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刊憲,立法會亦配合明日早上臨時召開大會,進行首讀及二讀,法案委員會隨即下午召開。
行政長官李家超曾稱:「以早一日得一日的原則完成立法。」
到北京列席全國人大開幕會的行政長官李家超,提早一天結束行程回港,隨即召開行政會議,討論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的條例草案,消息指會議歷時約兩小時。
政府發新聞稿,指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,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周五刊憲,並提交立法會。
李家超又致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,指23條立法屬整個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,政府和立法會均有責任和必須盡一切努力盡早完成立法。
為達「早一日得一日」完成立法的目標,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,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,及盡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,全速完成立法程序。
他又重申早一日完成立法,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,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、改善民生。
梁君彥隨即決定,於刊憲同日上午11時額外召開大會,處理草案首讀及二讀;而法案委員會亦會緊接下午召開兩次會議,連續約四小時逐條審議。
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指,社會及中央都支持23條立法,提早完成立法有好處。
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表示:「(星期五開大會)很少見,既然中央很支持這項工作,希望我們能早日完成,立法會便積極配合,我覺得這也是好的。(立法)程序需按程序走,時間上可以早些安排或當中有些彈性。」
他指早日完成這項任務,可令中央更信任及支持香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