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3條立法】法案委員會完成審議所有條文 明日將處理政府提出修正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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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4-03-12 22:50

By: 無綫新聞

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,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完成逐條審議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,明日會處理政府提交的修正案。

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稱:「我們已完成逐項審議程序,所有條文都已解釋過及審議過。」
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:「我確認正確。」

經過六日會議,逾38小時、立法會法案委員會20節會議後,完成審議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全部181條條文,之後將會處理政府提出的修正案。

根據流程,當法案委員會完成所有工作,就要向內務委員會報告,再安排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,之後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,表決後三讀通過,法案生效。

在法案委員會會議,不少議員關注草案中,非法騷擾處理國安案件人員的條文。訂明任何人用威嚇、辱罵性言詞或行為,妨礙或阻嚇人員執行職能,或令人員、其家人感到驚恐、困擾等,即屬違法,最高判囚十年。

多名議員關注此條文有免責辯護,列明合理情況可脫罪,認為做法過於寬鬆。

經民聯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指:「是否出現了一種『對敵慈悲對友刁』情況?」

鄧炳強表示:「我們不是慈不慈悲,我們是公道的。舉例有人講髒話罵我同事,同事很怕,原來該人與家人聊天都是這樣,以他自己個人背景來說,我跟我女兒說話都是這樣,說我跟參與審訊的人說那樣話,是不對?放到時、地、人就很合理,他不是特意針對他。」

政府強調,條文涵蓋執法期間所有流程。

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:「如我準備檢控人,你來恐嚇我便包含;現在正在檢控,法庭進行中亦包含;結束了,因我曾做過這件事,你今天恐嚇我,你做了這些、以後不要再來了,都包含,所以是全覆蓋。」

委員會周四會加開兩節會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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