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23條立法】有立法會議員關注危害國安破壞活動定義應否更闊

Local

publish: 2024-03-13 19:01

By: 無綫新聞

政府昨晚向立法會呈交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多項修訂,包括危害國安破壞活動擴大至港交所、貨櫃碼頭等設施。立法會草案委員會早上審議,有議員關注破壞活動定義應否更闊。

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說:「修訂將貨櫃碼頭及金融服務(納入)。我想問,亦有提及若有人發動金融戰爭,例如衝擊聯繫匯率、結算系統,是否不包括在內?」

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表示:「我們現時是釐清在說的危害國家的破壞活動,一定要涉及現時的定義,才可以放入去。我們的概念不是將罪行擴闊,我們只是將適用範圍釐清得清楚些、涵蓋多些設施。」

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簡慧敏稱:「這有否需要加一個特首以憲報方式刊登的命令方式,增加公共基礎設施的範圍?與時並進些。」

廖李可期指出:「這個清單,剛才已解釋,這是非窮盡清單,在這突出包含哪些類別的項目,已經討論,形容亦已相當闊,覺得不需再提述權力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再加下去。」

Trending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