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處指,每年接獲逾一百宗因水上活動遇溺個案,不少是遊船河時發生。處方指市民有時游泳時,高估自己能力。
天氣熱,又是玩水上活動的時候。不過「欺山莫欺水」,一不留神易生意外。二月一名59歲男子在深圳玩水上直立板時,懷疑體力透支墮海,幸好漂流20小時後,在本港西貢對出的高流灣獲救。
而去年,消防處處理133宗玩水上運動時遇溺拯救個案,三成是在遊船河時發生。
消防處潛水組消防區長袁健斌說:「很多時是大意,他們有機會服藥或飲酒也玩水,或高估自己能力。預計由一塊石游至另一塊石,以為只是幾米,但不為意有水流,高估了自己泳術,有兩個浪捲了出去大海,越游就越遠。」
處方又指,近年新興「綑邊遊」,即邊行山、邊游水,出事機會更大。
袁健斌表示:「天氣不好也行山、綑邊,當暴風雨來到,就被大水沖走。不看潮汐漲退,突然潮漲會出現,前面已浸沒,後面也走不回頭。玩水是沒分短距離便安全些、長距離便危險些,加上颱風前後或有季候風來,初時見到水很平靜,湧浪一到捲你出去。」
消防處提醒,市民玩水上活動最好跟多名朋友一起,即使發生意外都有人照應,亦要帶備足夠糧水,及必須穿著救生衣。
消防指,若玩水上運動時,身邊朋友遇溺或遇險,千萬不要貿然跳入水中拯救,但可以像本台記者般,扔一些漂流物或繩施救,最重要是致電消防通知救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