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2港人案」鄧棨然承認策劃製造汽油彈及潛逃 判囚46個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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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: 2024-04-15 18:59

By: 無綫新聞

「12港人案」其中一名被告鄧棨然,承認策劃製造汽油彈和潛逃,兩罪分期執行,判監46個月。

「12港人」2020年8月乘快艇企圖經海路由香港潛逃台灣,在內地水域被拘捕和審訊。其中負責駕駛快艇的鄧棨然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、判囚三年,是各被告中最重。

鄧棨然去年8月刑滿移交香港警方,他原本涉及灣仔金樂大廈搜出半製成汽油彈和材料等,計劃在當年10月1日示威使用。之後接受航海訓練並駕駛快艇,載另外11人企圖潛逃到台灣。他承認妨礙司法公正,以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兩項控罪。

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,汽油彈案中鄧棨然為領導角色,有計劃地部署及精確分工,又相信沒製造更多汽油彈,只因警方收到情報及時阻止;而製造汽油彈唯一推論是為引起混亂、對抗警方。

至於潛逃計劃,法官形容鄧棨然亦主導整個過程,包括買船及安排潛逃路線,而在沒有航行經驗下貿然出海,為自己生命以至公海其他航行船隻帶來危險。

被告在內地入獄3年是自作自受、並沒理由因此減刑,但不能排除被告在熾熱社會氣氛下作錯誤決定。兩項罪名分別判囚34個月及12個月,分期執行、共判監46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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