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人否認串謀爆炸等罪在高等法院續審,辯方繼續盤問控方證人「屠龍小隊」隊長黃振強。
黃振強以從犯證人身份接受被告李家田的代表大律師盤問。黃振強指被捕當日,警方推門入內後,至少一人作出武力行為,包括用手拍面、揮動警棍等,但當時關上燈無法識別是否同一警員,他因感到痛楚大叫,但無其他警員叫停手,持續約十至十五分鐘。
辯方展示警員記事冊,指他當日簽名承認以非法集結罪被捕,又問他被打後簽名有否感害怕,他指不記得。
辯方又提及,他在警署內錄影會面提到,10月20日有在尖沙咀及旺角「衝」。他指不記得,對於警員有否搜屋也忘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