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修訂的《密閉空間工作守則》今日刊憲。
加強東主或承建商監督密閉空間工作的要求,須在整段工作期間,於密閉空間出入口拍攝及存檔視頻,監督相關人員執行和遵守安全控制措施情況。
《守則》亦列明一系列因素,評估是否屬地底喉管工作,亦新增詳細的危險評估表格範本和載列空氣監測警報設備的設定,以及更新許可工作證明書範本。
勞工處指考慮到業界需時設置設備及作出安排,設六個月寬限期,新《守則》將於11月30日生效。當局強調《守則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,在刑事訴訟中,若相關人士不遵從任何條文,法庭可用以裁定是否觸犯《職安健法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