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報社評:政府發表《香港氫能發展策略》,除了推進試驗計劃,明年上半年將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,為氫氣生產、使用、供應等提供法律基礎。
早於二零一九年,內地已將氫能定為能源體系重要組成部分,無論研究還是應用,近年都有長足發展,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,肩負聯通世界的角色,當然要及早籌謀。放眼大灣區,佛山便跑得相當快相當前,特區政府可以多些借力大灣區,深化氫能合作。現在的《氫能策略》只屬起步,當局應早日制定更具體的氫能發展路線圖及時間表。
經濟日報社評:籌備多時的《香港氫能發展策略》昨揭盅。策略文件縱勾勒出交通運輸、移動機械和低碳發電三大潛在應用,但未見政府展現宏圖願景,以採購政策、生產補貼或減排指標等實際招數,引領各界追隨,令推動本港成為國家「示範基地」,仍形同教條式口號。
當局若然判定氫能真箇有可觀潛力,應當撥款推動公營大型車輛大舉改用,且擴闊買車補貼至氫能車,以支持達到規模經濟。